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审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410100,联系电话:0731-897551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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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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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溪学校周边地块低洼田改造及土壤提质项目(一期)回填场 |
湖南湘江新区坪塘街道红桥村 |
湖南梅溪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区域低洼地土地平整工程,不涉及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0712公顷,土地采用格田式平整,土地平整以低洼区田块回填平整为原则进行。低洼田提质改造土地平整工程需外调土方727861.23m3,改造客运土方来源为2025年湘江新区片区内实施项目土方。 |
1、废气:卸车过程、车辆行驶过程、堆场扬尘,经采取对进出场地道路硬化,场界设置围挡,填埋、运输时进行喷雾、洒水抑尘、防尘网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沉砂池沉砂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洋湖再生水厂。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对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利来老牌国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28日